315黑猫投诉-新浪旗下消费者服务平台

首页>详情

三星fold3手写感应层存在质量缺陷,维修要求更换全部屏幕总承,费用高昂

机灵喵 发布于 2023年02月08日 19:01
  • 17364789902
  • 三星电子服务
  • 手机galaxy fold 3
  • 三星galaxy z fold3
  • 无法正常使用,不承担质量问题
  • 维修,赔偿,维修费用减免
  • 5000元
  • 投诉已完成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自动完成 02-25 15:00:08

距离商家申请完成投诉已经5个自然日,期间用户未做进一步操作,系统已自动变更为“已完成”状态。如对企业处理结果有异议,可重新发起投诉。


三星电子服务
申请完成投诉 02-20 14:59:16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尊敬的顾客:您好 !您的问题我们万分重视,2023.02.18 15:01 与您电话进行沟通,部分维修价格优惠服务,产品已超出三包有效期,此为最终方案。后续如您还需要帮助,欢迎您随时致电400-810-5858,感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三星电子服务
回复 02-15 09:37:20

已隐藏内容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4 18:13:59

刚接到电话,大意是:不能选择便宜的集中换屏,只能花4800,自己看着办,最后给你机会。 服了,捆绑销售霸王条款


三星电子服务
回复 02-14 16:41:28

已隐藏内容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3 17:32:20

今天下午三星客服电话说建议手机寄回,问题可继续协商。开始多渠道求助


三星电子服务
回复 02-13 14:37:48

已隐藏内容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2 16:41:51

三星服务网站未告知消费者维修费用。在三星服务网站虽然有维修价格,但只有主板、屏幕、外壳等主要配件,至今也未告知维修手写功能要捆绑更换整个内屏,若提前告知会捆绑昂贵费用,我也不会购买此产品。同时其网站显示,fold3换内屏有“内屏”、“屏(内屏主件)”选项,分别为4420和2737元,三星客服101*****跟我沟通时敷衍了事,只字未提,建议有关部门当做线索,彻查客服是否和维修部门存在串通赚取消费者更多的钱的情况。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2 16:41:24

三星售后服务部门存在捆绑销售等强制性霸王条款。三星在其fold3宣传片已经指出其手写功能是依靠其传感层EMR,本人手机突然无法使用手写功能,三星售后却要求更整个内屏(要价高达4800元),而不是对症下药来更换其传感层EMR,建议有关部门彻查三星服务中心和其外包修理场涉嫌利用售后捆绑销售,设置隐形消费来赚取消费者更多的钱。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2 16:40:43

三星对新技术质量把控不严且未履行告知义务。折叠手写功能是三星最先实现的,但其技术本身不够完善或有设计缺陷,才会出现许多用户出现手写功能失效问题(见先前截图)。且在宣传和出售其fold3 手机时三星并未告知消费者在正常使用手机情况下有可能会存在手写笔记录功能丧失的风险。三星的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八条、《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根据以上法律三星应当对我造成的损失进行补偿,并负责无偿修理手机,而不是以过保为由不负责任。本人从2018年开始使用三星的手机的spen进行记录,目前三星笔记就有600多篇笔记(附图),目前手机正常使用一年就无法用笔记录,对我造成巨大损失,若三星有严格把控其新技术,这个问题就不该出现;并且三星若有履行义务,告知消费者手写功能存在消失的风险,我一定不会购买此产品。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2 16:13:39

三星客服打电话来,仍以过保为借口,给予打75折扣。fold3 首次使用折叠手写技术,产品本身未完善且未告知消费者,根本不适用三包法,应当承担维修及赔偿责任。


三星电子服务
申请完成投诉 02-12 14:50:17

申请原因:最终解决方案
解决方案:解决方案:尊敬的顾客:您好 !感谢您对三星产品的支持,产品已超出三包有效期非性能故障,公司本顾客至上的原则,已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后续如您还需要帮助,请您直接拨打服务热线:400-810-5858。


黑猫提示:
以上内容为商家填写并提交,如您对申请或表述有异议,可在5个自然日内进行补充投诉,逾期投诉将自动完成

三星电子服务
回复 02-11 10:02:51

您好,我们已将您的联系方式及问题反馈,请您保持电话畅通,避免漏接,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0 17:32:47

下午接到三星客服电话,一口咬定他们的手机符合国家质量要求,要我个人承担维修费用。我想问三星公司: 1.显示还有触摸正常,为何要整个更换屏幕?根据你们首发fold3的宣传片,三星的手写笔感应是依靠屏幕最下方的EMR感应,我的屏幕经鉴定显示和触摸都是完好的,为何手写笔感应出问题,就要我整个更换屏幕?是否是贪图维修方便?折叠最贵的部件就是屏幕,要我出4800元换新的,你们再把这正常使用的屏幕拿去干啥? 2.正常使用一年功能突然缺失,不是质量缺陷吗?你们fold3首发宣传卖点就是手写,1.5万元的手机,正常使用一年就失去此功能,对我工作生活造成了巨大损失。我在国内外论坛看到了很多人反映同样问题(截图附后),需要我可以提供链接。 3.强烈要求同其他屏幕缺陷三星手机一样待遇。我在黑猫上看到其他投诉件,同样是过了保修期的三星S20+,正常使用下屏幕出现竖线,三星给予免费更换屏幕(黑猫投诉编号:173********和173********),若按三星客服所说,我的也是屏幕问题,那请参照免费维修,难道就因为我是更昂贵的折叠屏幕不给于免费更换?请拿出一点世界大厂的态度吧。


三星电子服务
回复 02-10 15:47:19

您好,我们已将您的联系方式及问题反馈,请您保持电话畅通,避免漏接,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解决您的机器问题.


机灵喵 补充投诉 02-10 11:30:58

接到三星服务电话,说去核实情况,之后就没消息了,希望尽快给予答复。


三星电子服务
回复 02-08 20:59:03

您好,我们已将您的联系方式及问题反馈,请您保持电话畅通,避免漏接,工作人员将与您联系,解决您的机器问题.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商家处理中 02-08 20:08:46

已分配商家 三星电子服务


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 审核通过 02-08 20:08:46


机灵喵 于黑猫投诉平台发起 02-08 19:01:24

2021年三星fold3首发大肆宣传其研发出最新感应层使其折叠屏手机首次支持手写笔s+pen,因工作需要用笔记录,本人于2021年9月于招商银行掌上生活商城三星官方旗舰店14999元购入国行三星fold3手机。2023年1月中旬本人发现手机在内屏中央折痕及折痕左侧无法使用s+pen,使用中未出现磕碰等人为因素。寄送其指定维修站点,工作人员反馈“手机内的触控笔感应层存在问题,若要维修,需更换整个屏幕总承,费用4800,需要我本人支付,建议我不要修了,直接寄回继续使用”。为此本人查阅多个网站,此问题并不是个例,国外多人使用该手机反映有类似问题,感应失灵的区域完全相同(见附图)。 ++++三星官方宣传中表示+Galaxy+Z+Fold+3+可以折叠展开+20+万次,相当于+5+年的使用时间,而其宣传的手写功能仅仅在我正常使用一年多就缺失,无法手写已经影响我的工作,对我工作造成了极大损失。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第一情形(附后),三星产品没有注明产品质量隐患,没有注明其手写功能可能随时消失,其首次研发投入的折叠屏手写笔感应层在正常使用仅一年多就损坏,其中并不存在人为因素损坏如进水,磕碰及摔落情况,已经违反了产品质量法,对本人工作造成了极大损失,本人要求三星承担维修费用,还我一个正常使用的手机。 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黑猫投诉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3.黑猫投诉处理投诉不收取任何费用,凡以黑猫投诉名义收费的均为冒充、欺骗行为,请及时报警并与黑猫官方反馈。举报邮箱 heimaotousu@vip.sina.com。
4.请大家选择官方渠道解决消费纠纷,不要轻信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办理退费以免受骗。请不要随意通过QQ或微信等方式添加陌生人,更不要给陌生人汇款,谨防被骗,如遇诈骗请及时报警。

《文明诚信投诉公约》

我要投诉

24小时有效投诉22896

累计有效投诉26786976

黑猫投诉
黑猫投诉
官方邮箱:heimaotousu@vip.sina.com

合作机构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召回技术中心
全国消费品缺陷线索检测协作网
APP风险检测
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
金盾
新京报智库

合作媒体

新华社 人民网 央视新闻 央视财经 工人日报 法治日报 中国消费者报 消费日报 证券日报 中国交通广播
央广网经济之声天天315 财经网 中国商网 华夏时报 经济观察报 中国经营报 中国网财经 中国科技投资 中国食品报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报告 新京报 北青网 千龙网 新闻晨报 新快网 鲁网 山东商报 泰山财经 齐鲁晚报
钱江晚报 燕赵都市报 潇湘晨报 金陵晚报 安徽商报 陕西日报 中国城市新闻网 今日女报 消费者报道 差评

合作律所

  • 北京浩云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京师律师事务所
  • 北京中闻律师事务所
  • 北京道可特律师事务所
  • 岳成律师事务所
  • 广东保典律师事务所
  • 泽普律师事务所
  • 北京亿中律师事务所

重要提示